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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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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4月15日,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在袁州区组织召开了“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8人 (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宜春市彬江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1′57.34″,北纬:27°47′24.62″。项目总占地3600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1#、2#厂房,公用工程包括办公楼、供配电、给排水等;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浓密池、事故应急池、回用水池、移动式喷雾机、固定式喷雾机;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库、云母库、长石库等;辅助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房、机修车间、保安室等。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投资6.1%;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日33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以宜环评字[2017]114号文予以批复。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7年12月投入试运行。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18年3月派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2018年3月28-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致远【验】字20180413-01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锂云母精选脱水废水、长石脱水压榨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浓缩沉淀池(4700m3)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地面冲洗水与初期雨水采用三级沉淀池(600m3)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对其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的厨房烟气经厨烟管道排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无组织粉尘、原料库粉尘、车辆扬尘等,采用湿法作业、半封闭原料库、雾炮车喷雾洒水除尘。

(三)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有装载机、振动筛、球磨机、分级机、磁选机、压缩设备和各类泵类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原料桶、污水处理污泥、磁选废渣。其中,污水处理污泥、磁选废渣作为副产品低档底料出售,废原料桶由原厂回收,厂区设置了原料桶暂存场所;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三、监测结果

(一)废水

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BOD、SS、NH3-N、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纳管要求。

     (二)废气

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验收调查情况

(一)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企业的日常环保工作;建立了环境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建立了固废管理制度。

(二)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指挥部;配备了消防灭火器、720m3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企业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建立了整套的应急流程,包括事故的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措施。预案内容详细,责任到人,措施切实可行,能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

(三)固废库建设情况

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污泥及磁选渣均作为副产品出售堆存与成品仓库内,废原料桶堆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监测期间进行核算的建设项目外排废水中COD、氨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清污分流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标识牌建设情况

项目采取了雨污分流,对环保设施、应急池、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完善标识牌设置。

(六)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七)公众意见调查

共发放30份调查表,收回30份,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管理记录。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若出现超标现象,启动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立即停产整改。

(二)规范一般固废堆场建设,设置必要的围档及防雨防渗措施;完善雨污分流。

(三)核实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投资实际情况与环评及批复的对比,完善相关附图附件(雨污分流图、环境管理制度等)。

附件:宜春市金地锂业有限公司40万吨锂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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